业务介绍 | |||||||||
业务专长:1、公司法业务:帮助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完成投资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助委托人完善公司自治,规范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经营发展的法律建议;审核对外经营的各种合同和函件,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作为委托人的代表参与谈判、处理纠纷、催收货款;为委托人的并购、重组提供法律服务。2、房地产业务:为客户提供建筑施工、房地产…… | |||||||||
6、百事天府公司生产的“天府可乐”浓缩液乙部分(药浆)产品实物。
7、百事天府公司2006年10月至12月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报表。
8、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关于印发2008年“两乐”合资合作企业生产完成情况的函》。
9、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关于印发2009年1-3季度“两乐”合资合作企业生产完成情况的函》。
10、百事天府公司领料单及损耗报告单等。
11、百事天府公司关于“天府可乐”的宣传资料。
12、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收回并重振“天府可乐”品牌的报告》[渝科委(1997)13号]。
1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执行外国牌号碳酸饮料管理工作的通知》。
14、重庆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94)重会所外验字第72号]。
15、邹振黄致百事中国副总裁贺东先生的函。
16、百事可乐中国装瓶商协作会文件。
17、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对“百事可乐中国区装瓶商协作会”的抗议函。
18、邹振黄给国家经贸委的函。
19、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报(1987年第一期)。
20、本院根据天府可乐集团的申请,向重庆市九龙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取的天府可乐《检验报告》。
经过质证,除认为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关于印发2008年“两乐”合资合作企业生产完成情况的函》、《关于印发2009年1-3季度“两乐”合资合作企业生产完成情况的函》是复印件,不认可其真实性外,百事天府公司和百事(中国)公司对天府可乐集团上列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前述证据不能证明天府可乐集团的主张,反而其中的部分证据能够证明百事天府公司和百事(中国)公司的反驳意见。
百事天府公司为支持其辩解,举示了以下证据:
一、证明百事天府公司合法使用天府可乐配方及其生产工艺的证据
1、天府可乐集团与百事公司签订的合资协议及叶顺荣致天府可乐集团总工程师姜永煌的函。
2、《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1994年3月)。
3、天府可乐集团与肯德基国际控股公司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及相关附件。
4、百事天府公司成立时天府可乐集团移交的技术文件清单(部分节选)。
5、天府可乐集团致百事(中国)公司的两份函件(2008年10月15日、2008年12月3日)。
6、百事天府公司的“天府”系列商品注册证书。
7、百事天府公司的营业执照。
8、天府可乐混合规程。
9、《乳化铁的特性及应用》(《中国食品添加剂》2000年第三期)。
二、证明天府可乐集团知悉和同意百事天府公司使用天府可乐配方及其生产工艺的证据
1、百事天府公司董事会部分会议纪要、决议及相关资料(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七次、第十五次、第十六次、第十七次、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纪要等)。
2、百事天府公司94及95年年度损益表。
3、重庆市轻工业局重轻发(1994)50号及重轻发(1994)091号文件。
4、百事天府公司编制的《天府可乐工艺、配方、技术文件》。
5、四川省中药研究所和重庆饮料厂的《第二代天府可乐原浆全酶法工艺报告》。
6、协商成立合资企业过程中的往来传真函件:(1)天府可乐集团工程师姜永煌1993年11月19日发送给百事(中国)公司的传真;(2)叶顺荣1993年11月22日发出的有关函件;(3)天府可乐集团工程师姜永煌1993年11月23日发给叶顺荣的传真;(4)叶顺荣1993年11月23日发给天府集团工程师姜永煌的函件;(5)叶顺荣发送函件的封页。
7、2008年11月18日及2008年12月16日天府可乐集团发送给百事(中国)公司及相关企业的函件。
8、百事天府公司与泸县食品厂签订的《关于继续使用天府牌浓缩液制造产品的协议书》。
9、百事天府公司董事会的《月会纪要》和《会议纪要》:(1)1998年4月13日《月会纪要》(一);(2)1998年4月14日《会议纪要》(八);(3)1998年6月2日《会议纪要》(十五)。
10、百事天府公司第十二次董事会《关于批准报废闲置淘汰设备的决议》(2002年2月8日)。
11、四川省中药研究所《关于解决天府可乐问题的复函》(1994年9月26日)。
三、证明天府可乐集团出让其股权后百事天府公司仍有权生产天府可乐的证据
1、天府可乐集团、百事(中国)公司、中国轻工总会和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3月27日)。
2、百事天府公司董事会决议(2006年3月27日)。
3、天府可乐集团、中国轻工总会和百事(中国)公司签订的《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章程及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修改协议》(2006年3月27日)。
4、天府可乐集团作出的“董事会成员免职书”(2006年8月3日)。
5、重庆市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2006年7月10日)。
四、证明百事天府公司合法经营和百事天府公司、百事(中国)公司对天府可乐集团提供支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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