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 |||||||||
业务专长:1、公司法业务:帮助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完成投资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助委托人完善公司自治,规范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经营发展的法律建议;审核对外经营的各种合同和函件,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作为委托人的代表参与谈判、处理纠纷、催收货款;为委托人的并购、重组提供法律服务。2、房地产业务:为客户提供建筑施工、房地产…… | |||||||||
一.商标与商标标识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标识是指商标的载体或附着物,如酒类商品上的瓶贴;自行车上的标牌;服装上的织带等。
二.使用在商标上的符号
TM——商标符,指已经向商标局登记(申请注册)、或持有人声明拥有权利的商品商标。
SM——同上,用于服务商标。
R——注册符,指已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三.商标具有的特征
(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
(2)商标是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显著性)
(3)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可视性标志。
(4)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独占性)
(5)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价值性)
(6)商标是商品信息的载体,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竞争性)
四.注册商标的作用:
(1)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在现代社会,同一商品的生产厂家成百上千,同一性能的服务比比皆是,消费者选择哪家的商品或服务呢?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由于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脸",代表着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信誉,因此,商标能起到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商品或服务的作用。
(2)可以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商标信誉的基础。在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的同时,又鞭策、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为维护自己的商标信誉而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注册商标与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是互为作用的,商标信誉可反映质量,质量稳定又可提高商标信誉。
(3)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人们常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是开拓市场的先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数量和驰名商标数量窥见一斑。因为商标代表着信誉和质量,信誉和质量关系到市场占有率;而市场竞争力越大,其经济效益就越高。因此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一种商品要打开销路,为广大消费者所认识,除保证质量的可靠性外,还必须通过商标这一焦点进行广告宣传,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消费者以最快捷的途径认识商品。从这一角度上讲,商标又是开拓市场的先锋。
(4)商标是无形的财产,是信誉的载体。以可靠的产品质量为基础,会使其商标声名远播,不断升值,使企业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甚至其产地的行政区划名称不为人们所知晓,而其商标名称则广为人们所熟知。从这个意义上讲,注册商标是无价之宝,是无形的财富。
五.商标注册的好处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为创名牌打下基础。
(2)、商标注册证是商品获准进入商场销售的凭证。
(3)、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5)、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6)、注册商标可以维护自身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其他商家及个人的侵犯。商标注册得当可以避免同行业及类似行业的相同商标名称的侵犯,保护企业形象。拥有商标注册证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如有他人侵犯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可用于公司上市和资产评估,是有利加价的砝码。
六.商标注册的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2)注册原则(保护专用权)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
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