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 |||||||||
业务专长:1、公司法业务:帮助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完成投资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助委托人完善公司自治,规范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经营发展的法律建议;审核对外经营的各种合同和函件,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作为委托人的代表参与谈判、处理纠纷、催收货款;为委托人的并购、重组提供法律服务。2、房地产业务:为客户提供建筑施工、房地产…… | |||||||||
商业秘密保护和专利保护都是为了给权利人创造更高的利润,但保护方式不同。
首先,商业秘密是采取隐蔽的方式,是把某一不宜公开的事项隐蔽起来,控制在适当的范围使用,从而为权利人创造最佳效益,而专利保护则实行公开原则,是以公开的形式来加以保护。
其次,商业秘密保护由权利人依法自行采取保护措施,在限定的范围内使用为权利人创造价值,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调节;专利保护由发明人向专利部门提供发明内容、技术情况,经审核发给专利证书并将全部技术在《专利公报》上公开。专利权受《专利法》调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转让,不得随意使用、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