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 |||||||||
业务专长:1、公司法业务:帮助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完成投资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助委托人完善公司自治,规范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经营发展的法律建议;审核对外经营的各种合同和函件,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作为委托人的代表参与谈判、处理纠纷、催收货款;为委托人的并购、重组提供法律服务。2、房地产业务:为客户提供建筑施工、房地产…… | |||||||||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按照法律规定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在我国,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行为、清算是由《公司法》来规范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两大类,一是有限责任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人数的不同分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其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投资者希望投资主体比较少且相对稳定,投资额比较小的,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公司比较好;投资者希望有比较多的人到公司投资,不想限制股权的变动,尤其是希望公司将来能够上市的,应当选择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