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业务介绍 | ||||||||
业务专长:1、公司法业务:帮助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完成投资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助委托人完善公司自治,规范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经营发展的法律建议;审核对外经营的各种合同和函件,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作为委托人的代表参与谈判、处理纠纷、催收货款;为委托人的并购、重组提供法律服务。2、房地产业务:为客户提供建筑施工、房地产…… | |||||||||
祁晓玲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已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八年。现为高级律师,广东法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顾问,曾担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业务领域
1、公司法律事务:担任公司法律顾问,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规章制度的制定提供法律意见;代表公司参与相关商务谈判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商;帮助公司拟订、修改合同,参与商务合同谈判;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公司的并购、兼并与重组等。
2、票据纠纷案件。
3、刑事辩护,尤长经济犯罪的辩护。
4、公司的破产、清算件。
执业格言:
燃烧自己,照亮世界。
律师工作经历 :
198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律师工作经历为: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辽宁东宝律师事务所 律师
辽宁钧鹏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主任)
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主管业务的副主任)
广东法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律师顾问)
成功案例:
▲ 作为破产清算组律师办理辽宁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
▲ 作为破产清算组律师办理辽宁向东化工厂破产案;
▲ 作为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办理朝阳华龙电子仪表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案,使频临破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得以重新发展;
▲ 作为辽宁中泽集团的代理人办理朝阳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收购案,使民营企业成功的整体收购了大型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并在不停产的状况下完成了平稳过渡;
▲ 作为朝阳市人民政府代理人办理河南省神马公司诉朝阳市人民政府、朝阳市工商银行、朝阳市中国银行等损害赔偿案件,使委托人避免损失5000余万元;
▲ 作为朝阳市中国银行的代理人办理中行与杨某某存款纠纷案件,为银行避免了经济损失129万元;
▲ 作为朝阳市中国银行的代理人办理中行与王某存单纠纷案件,最终与当事人、案外人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银行的经济损失;
▲ 作为王某某的代理人办理王某某诉中国工人日报社名誉侵权案,为委托人征得了名誉,获得了赔偿;
▲ 作为朝阳市地方国营阀门厂的代理人办理陈树范诉朝阳市地方国营阀门厂专利侵权案,最终确认了委托人的专利权;
▲ 黄某某贷款诈骗、抽逃注册资金案,使黄某某最终无罪释放;
▲ 周某某抢劫案,使黄某某最终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
▲ 王某某挪用公款案,使王某某最终无罪释放;。
▲作为深圳某某公司的代理人办理台湾某某公司诉其产品质量赔偿案,使委托人避免经济损失2980万元。
联系方式:
广东法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祁晓玲
电话:13823130331、0755-27785866-803
传真:0755-27785866
Email:lsqxl@163.com
QQ号码:2569730
MSN:lsqxl@hotmail.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三区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18楼1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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