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关于法方
法方律所
法方动态
法方风采
首席律师
法方资质
成功案例
主要业务
公司治理
投资并购
股东权益
公司诉讼
劳资关系
破产清算
知识产权
程序指引
仲裁程序
诉讼程序
劳动仲裁
证据规则
涉外诉讼
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
仲裁代理
诉讼代理
事务代理
律师见证
法律意见
声明函件
在线指导
公司治理
知识产权
劳动关系
房屋土地
婚姻家庭
常用法规
公司法规
房屋地产
知识产权
劳动法规
仲裁诉讼
婚姻家庭
法治新闻
案例解析
民商案例
刑事案例
行政案例
执行案例
海事案例
公司法案例
劳动法案例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是:法方律师网 >> 在线指导 >> 婚姻家庭 >> 离婚程序 >> 正文
首席律师
更多>>
团队律师
更多>>
业务介绍
更多>>
业务介绍
业务专长:1、公司法业务:帮助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完成投资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助委托人完善公司自治,规范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经营发展的法律建议;审核对外经营的各种合同和函件,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作为委托人的代表参与谈判、处理纠纷、催收货款;为委托人的并购、重组提供法律服务。2、房地产业务:为客户提供建筑施工、房地产……
服务收费
更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
广东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法方律所收费管理办法
法方律所常用收费标准
法方律所非诉业务收费标准
最新公告
更多>>
网站建设
各位朋友,感谢你光临本站。本网站尚在建设过程中,部分栏目的内容尚在制作完善,由此给你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实用查询
香港知识产权检
诉讼费计算器
香港公司查询
物流快递查询
公交线路查询
交通违章查询
人民币汇率查询
银行利率查询
法律法规查询
深圳房屋计税查
深圳工商查询
驰名商标查询
商标综合查询
专利收费信息检
专利法律状态查
中国专利检索
软件著作权查询
作品著作权查询
详细内容
离婚诉讼诉讼费由哪一方负担?
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数:2225 更新时间:2012-03-21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一方预交,原告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交纳。当事人如果因生活困难无力交纳的,可以按规定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是否同意,由受案人民法院决定。离婚案件诉讼诉讼费的缴纳不完全依据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则。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双方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对于当事人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拒不交纳或申请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用未获批准但仍不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对于按自动撤诉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原告一方在6个月内又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上一篇文章:
没有证据该如何离婚
下一篇文章:
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法方律所
|
法方风采
|
法方资质
|
联系我们
|
管理员登录
Copyright© 2012-2013 法方律师网版权归广东法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三区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18楼1806室 联系电话:0755-27785866 传真号码:0755-27785866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
律师建站